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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发连州市2014年度无供水设施村庄自来水工程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


来源: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14-09-30 00:00:00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 

印发连州市2014年度无供水设施村庄

自来水工程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

 

各镇(民族乡)人民政府,市直有关单位:

连州市2014年度无供水设施村庄自来水工程建设实施办法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抓紧时间组织实施,执行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市水务局反映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年9月29日

 

 

 

连州市2014年度无供水设施村庄

自来水工程建设实施办法

 

    为解决我市无供水设施村庄农民群众自来水问题,加快我市2014年度无供水设施村庄自来水建设,根据粤府办〔201162号《广东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》、连府办201462号《连州市无供水设施村庄自来水工程建设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2014年度无供水设施村庄自来水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年度实施办法

一、工程实施范围

    我市2014年度实施的无供水设施村庄自来水工程共80宗,受益范围包括市12个镇(乡)41个行政村81个自然村受益总人口为1.9217万人,其中纳入指标人口1.6702万人,连带受益人口0.2515万人,80宗工程设计总供水规模为3428吨/日。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工程的立项批复意见,工程以镇(乡)为单位捆绑实施,80宗工程划分成12个项目实施建设(详见2014年建设任务表)

二、工程组织与管

    (一)工程建设组织各宗无供水设施村庄自来水工程建设由所属镇(乡)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,市水务局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管和指导,其它有关单位协调配合。工程建设涉及的征地、青苗等民事问题由各镇(乡)政府、受益村自行协调解决工程建设方式分为:

    1、主体工程建设(通水到村部分)。由各镇(乡)人民政府择优选择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建设,并与施工单位签订“工程施工合同”、“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”及“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”,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,确保施工质量。为确保工程管材的安全性,工程建设所需的管材等主要设备、材料采用国标产品,以保证质量。 

    2、入户管网建设(包括村内公共管网建设)。一是由各镇(乡)人民政府或项目区受益村聘请专业施工队实施;二是由受益村组织群众自发组织实施。

    (二)工程建设资金筹集和管理

    1、主体工程建设(通水到村部分)。该部分建设资金主要由政府财政补助资金解决(补助标准按《方案》执行),不足部分由受益村自筹解决。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:(1)资金支付实行财政报账制,落实三专一单独专户储存,专人管理、专款专用,单独核算)(2)建设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和建设合同拨付,规范资金使用,做到五严禁,一确保严禁乱用,严禁不用,严禁暗用,严禁挪用,严禁占用和确保专款专用)

2、入户管网建设(包括村内公共管网建设)。该部分资金由受益村群众自筹解决,各镇(乡)人民政府负责宣传发动各村委会、群众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。各受益村对筹集的资金应执行建设公示制。将各项入户管网工程解决人数、建设内容、资金来源、投入金额、实施期限、建设方式及建后管理情况等向受益群众公示。

    (三)工程实施期限。按照《方案》的要求和内容,我市2014年80宗无供水设施自来水工程施工期为2~3个月,要求各组织建设单位在9月开工,于11月底前完工。

(四)工程竣工验收各项工程完工后,现由各镇(乡)人民政府组织对工程自验,自验合格后,以各项目区镇(乡)人民政府为建设单位,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验收,由市府办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。验收合格后,工程移交给受益村用水户协会负责日常管理。

三、工程责任落实

    (一) 各镇(乡)的党委书记和镇(乡)长为各自项目区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,要专门成立各镇(乡)无供水设施村庄自来水工程建设工作小组,由镇(乡)长任组长,负责工程建设的资金管理、施工进度控制、工程质量监督、日常工作协调、总结和验收等工作。

    (二) 各镇(乡)人民政府召开工程建设专题会议,分解任务,与项目村签订责任状,明确目标,任务包干,责任到人

    (三)项目区镇、村负责工程设施的保护。对管网构筑物、管道等划定保护范围。在保护范围内不得修建影响供水安全的建筑物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动、破坏和侵占供水设施。
    (四)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制度、设备操作规程、定期维修保养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。管理人员要定期管道等设施进行维护,确保管道及相关设备完好,运行正常。

    (五)、卫生、财政、审计等部门负责对工程实行监督检查,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制度,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的监督、质询和评议。确保工程建得成、管得好、用得起、长受益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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